多名公费师范毕业生未履约被通报 网友:违约成本就这么低?
“
除了违约事实和后果,公费师范生违约、毁约的原因更值得主管部门研究。
”今天
“多名公费师范毕业生未履约被通报”
登上多平台热搜
引发网友热议
违约!多名公费师范毕业生被通报
近日,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教育局发布
《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
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
(定向汕尾陆丰)违约人员名单》
名单显示
共有5名毕业生未履约
毕业时间为今年6月
此外,广东省湛江市雷州市教育局发布通报
公布公费定向培养对象违约人员名单
其中2人于2023年毕业后
因个人原因未履约
另2人于2022年毕业
在雷州市服务满1年后
因个人原因不再继续履约
据了解,2020年
广东省教育厅等4部门联合印发了
《关于公费定向培养
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的实施办法》
明确公费定向培养
粤东粤西粤北地区
中小学教师计划按照
“自愿报名、择优录取、公费培养
定向从教、限期服务”的原则
进行组织实施
在基本修业年限内
公费定向培养对象可免缴
学费、住宿费、军训服装费
教材资料费、实习实践费和体检复查费
并按照一年10个月
每月800元的标准领取生活费补助
同时,公费定向培养对象
自愿与培养院校
培养计划来源地县级政府
签订三方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
承诺在校学习不转学、不转专业
且保证毕业后服从计划来源地安排
到定向范围学校(含村小、教学点)
任教不少于6年
在规定服务期内
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
不得以升学、调动为由
不履行限期服务约定
其他省份也存在类似情况
有违约者一次性缴纳近9万元
教育部:除特殊情况外不得解约
2022年,教育部发布
《关于做好2023届教育部
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
就业工作的通知》
明确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要加强公费师范生的履约管理
确保公费师范生
严格履行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
除因重大疾病无法完成学业
或不适合从教
并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指定的三级甲等医院
按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检查确认后终止协议外
应届公费师范生
毕业前一律不得解约
公费师范生因特殊原因
不能履行协议的
须经生源所在地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并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
公费教育费用、缴纳违约金
解除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
网友热议
对此
网友的看法各不相同
有网友认为
违约付出的代价太小
“应记入征信”
“取消教师资格、编制”
有网友觉得
对违约者没什么好谴责的
“赔偿了违约金即可”
“自己的命运自己决定”
“可能是想去更发达的地方当老师”
也有网友反驳
“没想明白就不应该去”
“要知道自己要什么”
还有网友建议相关部门
“有必要增加违约成本”
“适当提高定向培养的待遇”
严惩个别投机者的同时
也要想办法留住人才
选择签约的师范生
作为未来的人民教师
更应具备契约精神和服务意识
否则,不仅消耗了国家政策和公共资源
也让学校、孩子们的工作安排
和热切期待落了空
各地有关部门应根据实际
适当提高违约门槛和违约成本
不能仅靠罚款简单处理
比如“记入档案和征信系统”
这记惩戒重拳
就让想把公费师范生
作为“捷径”“跳板”的个别投机者
多了几分掂量
除了违约事实和后果
公费师范生违约、毁约的原因
更值得主管部门研究
究竟是在招募时
未充分了解相关制度政策要求
还是上岗后
因个人劳动权益保障方面出了问题
还是所学专业与校方实际需求不对称?
这些都需要实事求是
依规依据处理解决
不可否认
公费师范生定向招募地区
多在乡村和艰苦边远地区
各地在要人时
应确保相关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以事业、感情、待遇等
吸引并留住公费师范生
在当地发挥更大作用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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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央广网综合
本期编辑:熊玮 姜葳